大连工业大学
发布日期:2018-06-13 14:54:19 点击:次
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院校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轻工、纺织、食品、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6万余人。
学校有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农业硕士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辽宁省重点学科,并有3个一级学科被评为辽宁省高校一流特色学科。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50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其中学校获批1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专业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7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4个建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辽宁省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优势特色专业,4个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工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5个辽宁省转型示范专业,2个辽宁省重点支持专业,4个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多个设计类专业同时被评为A﹢级专业,进入全国相同专业前5%领先行列。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15000余人,研究生1600余人,每年招收外国留学生5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9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含外聘)。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辽宁省高校“攀登学者”2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优秀专家3人,辽宁省特聘教授7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5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5人,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百人层次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23人。
学校拥有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海洋活性多糖开发应用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生物催化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6个部级实验室及工程研究中心;2个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2个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8个辽宁省重点实验室,4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辽宁省工程研究中心;16个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3个大连市社科联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近5年共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21项;发表研究论文4119篇,其中被3大检索收录1238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522件。2012年至今获得国家、省(部)、市级科技奖63项,其中2003、2005年分别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008年获得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2009年获得大连市科学技术功勋奖,2010、2015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受到国务院及省、市政府表彰。
学校主办的《大连工业大学学报》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文核心期刊),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辽宁省一级期刊。荣获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辽宁省高校优秀科技期刊等奖项。已被美国《化学文摘(网络版)》(CA)、俄罗斯《文摘杂志》(AJ,VINITI)、英国《食品科技文摘》(FSTA)、美国《剑桥科学文摘(自然科学版)》(CSA)、波兰《哥白尼索引》(IC)、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网络版)》(Ulrichsweb)及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国知网)等国内外数据库和检索机构收录。
学校重视人才培养质量。2012年,获批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二批试点实施学校;2014年,获批成为教育部“卓越农林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实施学校;2016年,获批辽宁省第二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和获批 “大学生工程训练创新中心”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2017年获批辽宁省高等学校实训培训基地,我校工程教育基础设施改善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学校是国家级艺术设计生态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辽宁省重点建设的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和艺术设计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获批辽宁省转型示范高校。近年来,承担国家、省级教学改革立项18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4项,建有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辽宁省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12个,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辽宁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近40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其中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国家级精品教材1部,省级精品教材奖9部,国家级“十二五”规划教材11部,省级“十二五”规划教材29部。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高校创新团队4个,服装学院被评为中国十大时装名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是原轻工业部所属8所高校中最先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也是辽宁省省属高校首批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2006年学校被确定为首批“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2008年,有24名同学入选北京奥运会礼仪引导员,是全国入选人数最多的高校。近年来,我校承办了“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分析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创业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等五项国省级赛事。学生在全国机器人大赛、全国“飞思卡尔”智能车大赛、全国网络商务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辽宁省大学生机械设计大赛等大型赛事中取得多项优异成绩。
学校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潮流,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4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90余所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包括师生交流、科学研究和各类国际学术会议。学校获批国家高端引智项目7项、省市级引智项目20项,学校获批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院校和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单位。近年来,累计接收各国留学生3200余人。目前,学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日本北陆先端科技大学院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大学开展校际交流本科生“2+2”项目、本科生“3+1”项目、研究生“2+1”项目、研究生“1+1+1”项目、本硕连读项目、短期互换生项目、国家公派留学等项目。2011年起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在两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拓展了我校国际合作办学形式。
学校经过不断发展与历史积淀,形成“博学精思,笃行致新”的校训,遵循“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和省市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阶段,学校将在十九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辽宁区域经济发展。全面推进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凝心聚力,改革创新,为把学校建设成特色突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2018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5人,各专业均可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 试
一、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艺术类业务课二(考试时间4小时)在12月25日进行(8:30-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须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18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需取得报考年度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破格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65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辽宁省招考办研招处(024-86981076)。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及艺术硕士学制为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及农业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2018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8000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6000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6000元,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奖助体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专业方向)排名前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调剂到我校的“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数。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研招咨询qq:1741467617;1370692969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牛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