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创建于1952年7月,原名东北林学院,是在浙江大学农学院森林系和东北农学院森林系基础上建立的,由原国家林业部直属管理。1985年8月更名为“东北林业大学”。2000年3月由国家林业局划归教育部直属管理。2005年10月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批准,成为 “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2010年11月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签署协议、2012年3月教育部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合作共建东北林业大学。
学校地处我国最大国有林区的中心——哈尔滨市,校园占地136公顷,并拥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帽儿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凉水实验林场(凉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教学、科研、实习基地,总面积达3.3万公顷。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医、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设有研究生院、17个学院和1个教学部,有63个本科专业,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个种类32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点。拥有林学、林业工程两个一流学科,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学科、2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培育)学科、1个黑龙江省重点学科群、7个黑龙江省重点一级学科、4个黑龙江省领军人才梯队。有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批准的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生物学),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和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学校。
学校现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2.3万余人。自建校以来,已向国家输送各类毕业生13万余人。现有教职员工2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人,“新世纪百千万工程”人选5人,“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1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1人,“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3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1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4人,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近年来,有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2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1人。2007年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学校拥有优良的教学科研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有林木遗传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物资源生态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黑龙江);有森林植物生态学、生物质材料科学与技术、东北盐碱植被恢复与重建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4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5个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有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家林业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有林学、森林工程、野生动物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森林工程、野生动物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3个国家林业局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1个省生物质能技术中试基地,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3个省级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中小企业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1个省级智库;另有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国家林业局木工机械检测站等60个研究检测机构;有帽儿山实验林场、凉水实验林场等7个校内实习基地和296个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商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业创新人才,为我国的林业建设事业、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近30个国家和地区的100余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近年来,学校每年有近200位来自欧美和亚洲发达国家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合作研究和访问考察;每年派出120多位教师赴国外攻读学位、进修访问和科研合作;学校与美国、法国、芬兰、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友好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项目,并积极选派学生通过国家公派渠道赴国(境)外攻读学位。学校大力加强留学生教育培养,作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留学生,生源来自五大洲近60个国家。
“十一五”以来,学校获得各级科研成果奖励780多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中国林学会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31项、部省级奖励260项(其中一等奖31项),获得授权专利1600余件。
学校连续15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至今连续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1年、2014年和2017年连续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学校还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全国“三育人”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黑龙江省爱国主义教育先进集体、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黑龙江省学生工作先进集体,18次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学校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继续坚持和丰富办学特色,力争到2022年(建校70周年)使学校综合实力稳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到2032年(建校8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52年(建校100周年)努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林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习形式及招生人数
(一)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招生规模数(含直博生、推免生)为1920人(全日制1390人,非全日制530人)左右,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86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53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530人。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各学科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简章另文发布。
二、培养机制改革、学习年限、毕业及学位授予
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确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现阶段按照每生每学年7000元确定。研究生奖助办法参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此外各学院(室)、学科将根据学生具体科研工作情况对全日制研究生发放数额不等的生活补助。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准予毕业且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位并发放学位证书。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
我校接收全国各高校中,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工作按《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2018年我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四、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附加要求: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国家英语水平考试CET—4成绩425分(含425分)以上,俄语和日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并在统考初试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请浏览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页面,查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关于报考法律硕士的说明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2、3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考办法
1、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图像采集)两个阶段。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选择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间及地点,以我校官网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时间及地点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官网。
6、已被我校确认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缴费等环节,否则将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如选择工作所在地进行报考,必须开具带有签章的工作证明。
8、现场确认(图像采集)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编号;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持军人证者,需同时持有《军队人员(无身份证)报考2018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证明》;
③非东北林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需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团委出具的带照片的应届本科生证明并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公章;
④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籍学历信息存疑或境外学历获得者,需同时提交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
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及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考生登记表》邮寄或送至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楼805室)。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供查验。
9、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及录取资格。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0、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报考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复试及录取
1、复试包括笔试、专业综合复试及外语面试。
2、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状况择优录取。凡定向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复试及录取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五、奖助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办法,详见《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和《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办法》。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
六、其他事项
1、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2、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3、欢迎访问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nefu.edu.cn或东北林业大学研招网主页http://yz.nefu.edu.cn/。
4、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研究生楼805室),
邮政编码:150040邮箱:yzb@nefu.edu.cn
联系电话:0451-82190710或0451-8219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