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29 11:15:09 点击:次
吉林建筑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理、工、文、管、法、艺、经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吉林省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吉林省城乡基本建设领域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科技研发基地、产业发展决策咨询与技术创新服务基地。
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十所建筑类专门学校之一。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定名为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开始举办本科教育。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3年学校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秀”成绩。2010年学校从红旗街老校区整体迁入净月新校区。2013年更名为吉林建筑大学。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学校被确定为吉林省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于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94.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4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600余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亿元。学校不断完善人文环境、文化设施和景观建设,优化学习环境,满足学生成才需要。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6000余名,其中,本科生1500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全日制来华留学生100余名。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名,其中专任教师850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280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导师300余名。学校拥有中央直接联系的高级专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资深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长白山学者”、“长白山技能名师”、吉林省高级专家、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第一二三层次人选、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吉林省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吉林省第一批百名科技领军人才、吉林省首批学科领军教授、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优秀教师、吉林省跨世纪中青年骨干教师、吉林省建筑大师和吉林省勘察设计大师等各类高层次专家、学者80余名。
学校设有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6个学院(部)。拥有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设计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个,建筑与土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安全工程5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以及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涵盖理、工、文、管、法、艺、经7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专业类别。建筑学、土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5个一级学科为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其中建筑学、土木工程为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建设一级学科。
学校开设本科专业52个,拥有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吉林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点6个,吉林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城乡规划6个土建类专业通过全国土建类专业教育评估,土木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等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
学校坚持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科学研究,以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教育教学和高质量社会服务。学校在严寒地区绿色建筑、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筑防灾减灾、城镇化建设规划、设施与不动产管理(FM)、建筑信息化协同设计(BIM)、历史建筑修复与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学校建有包括“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高端科技创新平台、“松辽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吉林省高校重大需求协同创新中心、吉林省结构与抗震科技创新中心、吉林省寒地绿色建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建筑电气综合节能重点实验室、吉林建筑文化研究基地、吉林省建筑一体化集成技术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在内的30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十二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120余项,各级纵向科研项目800余项;学校获各级政府奖项30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授予学校“全国建设系统科技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求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标准。致力于培养和造就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服务城乡基本建设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形成了“三实型”人才培养特色。学校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先后被吉林省发改委、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确定为“吉林省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被教育部评为“2017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评选的六所“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高校”之一。
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善于创造的校园文化,被评为“吉林省文明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示范单位”,被授予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学校不断强化师德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队伍,“松辽流域能源与环境教师创新团队”被认定为首批吉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近年来有几十名教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省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学校大力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着力提升学生的人格、气质、修养等内在品质,把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和任务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组织开展具有品牌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近年来学校在全国和吉林省大学生各类活动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被评为全国优秀组织单位。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位居省内高校前列,多次被评为“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高,近几年毕业生进入全国一线城市的比例达到52%,进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等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的比例为30%以上。学校自建校以来培养的7万余名毕业生活跃在国家城乡基本建设领域,成为建筑科研、设计、施工、管理等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20多个国家及地区的5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通过互派留学生及专家学者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协作。近年来,学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美国波特兰州立大学、美国杨斯顿州立大学在建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电气工程等专业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面对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引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全校师生员工奋发有为,克难攻坚,为建设“特色鲜明、域内一流、同类领先的教学研究型社会主义现代大学”的目标不懈努力奋斗。
吉林建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程序
时间、地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程序:(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考试及调剂时间:
1.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3.调剂时间2018年3月(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六、复试说明: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力人员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一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如考生在网报时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取消其入学资格。
2.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担。
4. 研究生收费标准按吉林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5.2018年对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实行“优质生源奖学金”、“单项学科奖学金”、“特殊学科扶持奖学金”等奖助政策。